試管嬰兒補助方案,一次了解該注意什麼?
一、補助資格:符合3條件即可申請試管嬰兒治療補助。
- 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- 太太年齡為44 歲(含)以下。
- 生殖中心的不孕症診斷證明,需接受試管療程。
備註:
(1) 補助不包括: 人工授精(AIH)療程、冷凍保存費及解凍再度冷凍費。
(2) 曾生育過小孩,符合條件的夫妻也可申請。
二、補助次數:依年齡而有不同,每胎申請補助最高可達6次。
- 39歲以下(含):補助次數6次
- 40-44歲(含):補助次數3次
- 45歲以上:無補助
三、補助額度:依療程補助額度不同,首次最高補助10萬。
- 一般不孕夫妻
- 首次申請:
打針→取卵→胚胎培養補助7萬,植入補助3萬,補助上限10萬
- 再次申請:
打針→取卵→胚胎培養補助4萬,植入補助2萬,補助上限6萬
備註:
(1)實支實付,補助最多達上限額度。
(2)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:每次補助上限15萬元。
四、補助限制:需同意方案中,植入顆數限制規則。
- 未滿35歲(含):最多植入1個胚胎
- 36-44歲:最多植入2個胚胎。
備註:若植入胚胎數超過限定範圍,則不適用補助。
五、補助流程:詳見申請流程步驟。
- 需在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就醫,才能申請補助喔!
備註:查詢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: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>健康主題>全人健康>試管嬰兒>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